不计入年休假假期

2025/8/13 9:02:52 来源:本站 编辑: 0次浏览 分类:政策法规

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

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

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

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

 

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《关于<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>有关问题的复函》 (人社厅函〔2009〕149号)中明确“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”,既包括职工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

职工工作时间包括在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,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(视同工作期间)。职工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、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、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。


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?

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、婚丧假、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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